随着企业的上市,公司会受到社会的关注,这样能够让公司有更好的发展机遇,获得更快的发展。那么公司主板上市有哪些发行人禁止情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
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
主板上市财务制度要求
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及其他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目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见识、高管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婚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7)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注:
(1)“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均属于时点障碍条件,
(2)创业板首发办法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但仍要求和主板要求保持一致。
更多资讯: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有哪些
主板上市财务制度要求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3.公司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更多资讯: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对于财务制度要求是什么
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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