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鸣锣开市。开市三个月间,北交所整体运行平稳,市场表现符合预期,更是陆续诞生了多项“首个”落地:注册制在北交所实现首次落地、北交所首家转板公司出炉……那么北交所上市对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北交所上市对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要求
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北交所上市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要求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
北交所将如何设立?
证监会表示,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
通过证监会的表述来看,设立北交所的方式已十分明确,即在遵循《证券法》的大前提下,将精选层企业平移,并给予创新层企业通过注册制的方式实现北交所上市的机会。此外,整体市场依旧按照新三板市场发展逻辑,新三板企业可由基础层、创新层、北交所“层层递进”的方式实现北交所上市。
此外,此前新三板转板制度已落地。后续符合北交所行业定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注册制的方式在北交所上市,而不符合北交所行业定位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通过转板的方式实现在其他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