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改善了企业形象、改变了企业治理结构,使企业拥有充裕的资本金或资金流,有利于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员工也因此而得到更多地实惠。那么大股东在深主板上市对持有股份有什么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IPO前持有股份锁定期
1.上市之日起锁定1年;
2.公司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审核实践中,要求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承诺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直至锁定股份的总数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1%。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规定
1.主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三种方式减持股份。
(1)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数的5%且协议转让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仍需遵守集中竞价减持限制和相关披露要求;
2.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应发布预披露公告;
提前15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计划;
减持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应披露进展;
减持完毕或披露的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在变化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违反上述规定买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不得减持的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4.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国鼎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服务?
国鼎价值管理科技已有专家团队近100人,具备丰富的上市辅导、财务合规、法务合规、顶层设计、商业模式创新、盈利模式创新、股权运营创新及产业技术创新等经验,专家团成员已成功推动中国A股上市公司28家。
国鼎投控现有团队涵盖券商从业专家、会计师、律师、审计师、管理咨询专家、税筹专家、行业专家等专业性人才近百人,专家团队曾辅导A股上市企业2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0多家,为上市及挂牌公司实施商业模式规划、战略咨询、股权激励、市值管理、并购重组、专项定增及融资等相关项目10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