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有效分散了集中投资所产生的巨大风险;通过把分散资本积聚成巨额资本,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通过股票的自由买卖,实现了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企业中小板上市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中小板上市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目录
企业中小板上市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
企业中小板上市董监高行为规范
企业中小板上市证券事务代表关注要点
企业中小板上市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企业中小板上市董监高行为规范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3.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企业中小板上市证券事务代表关注要点
1.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投资决策等方面信息的及时掌握;
2.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与投资者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促使公司在各方面实现规范运作;
3.负责准备、起草、管理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的各类文件资料;
4.对公司上市具体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协调中介机构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