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上市,企业变成了受社会关注的公众上市公司,使企业有了更好的发展机遇,能够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并且由于接受监管当局严格的监管,是公司在治理方面更加规范。那么公司主板上市改制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主板上市改制设立的条件目录
主板上市财务制度要求
企业上市改制条件
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
主板上市财务制度要求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3.公司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企业上市改制条件
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本身仅仅是履行一些法律程序,但由于监管部门对于股份公司在规范运作的要求远远高于有限公司,故而改制是企业IPO过程的重大环节。
企业要立足于在改制前解决重大的规范性问题;同时,上市主体的业务需要加以整合,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资产要考虑剥离,组织架构随之调整;许多其他事宜要与改制相结合予以考虑。
决定一个企业是否能改制,什么时点改制,涉及大量的判断;判断的基础是前期的尽职调查,通过尽职调查,我们要落实以下问题,并加以统筹安排
公司主板上市发行人禁止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及其他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目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见识、高管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婚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7)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注:
(1)“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均属于时点障碍条件,
(2)创业板首发办法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但仍要求和主板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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