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为公司股份建立一个市场,有利于股权增值的同时,也是股东及战略投资者退出的良好途径。那么企业上市对实际控制人是如何界定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上市对实际控制人界定目录
IPO的概念说明
企业上市对实际控制人如何界定
企业上市对赌协议的利弊
IPO的概念说明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又称首次公开募股。在中国境内,IPO一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招股,首次向公众出售公司股票的行为。
企业上市对实际控制人如何界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更多资讯:企业申请上市如何进行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
企业上市对赌协议的利弊
对融资方:
利:签订对赌协议的好处是能够较为简便地获得大额资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以达到低成本融资和快速扩张的目的。而无须出让企业控股权,只要在协议规定范围内达到对赌条件,其资金利用成本相对较低。
弊:对赌协议很容易导致管理层不惜采取短期行为,使企业潜力过度开发,将企业引向过度追求规模的非理性扩张。对赌协议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公司内部治理,使企业重业绩轻治理、重发展轻规范,从长期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同样有害。
一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原先约定的业绩目标不能达到,企业将不得不通过割让大额股权等方式补偿投资者,其损失将是巨大的。
对投资方:
利:签订对赌协议的好处是控制企业未来业绩,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维护自己的利益。
弊:相对要支出更多的资金。